10.7号开回一辆新车,十天出现质量问题:倒车影像黑屏,驾驶座底下发出异响,于是找个周末去售后,结果车交给他们后,在他们手里被人撞了,十几天的新车就成事故车了!出事后,4s店工作人员极力撇清自己的责任,说自己责任为零,还说他们有法务,让我去起诉…最后在交通局的面前,承认自己有责任,但不赔偿,原因是总公司不同意申请,想赔偿,让我去起诉,我作为普通老百姓,我就应该白白承受这个损失吗?我新车交给你了,你给我个事故车,无论如何,都是你没保管好,归根到底,还是质量问题才去修的,如果质量没问题,又怎么会交给你们,最后变成事故车呢呢?还钻法律的空子,欺负老百姓无权无势,因为这件事我们的精神收到很大的打击,难道就没有人道主义了?我就得白白受欺负?我接受不了,他们毁坏了我的车,还那么横,还有天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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