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05年9月24日订购了方程豹钛7,于10月29日提车。之后,我随即申请了充电桩安装,却单方面被告知需更换为新款充电桩。新款充电桩不仅改变了造型,而且功能有所减配,而商家并未提前将此情况告知客户,这与一开始的宣传和合同内容不符,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怀疑商家存在合同欺诈行为。要求处理。不处理,不理会,不作为。很难想象这是一个中国最大汽车企业的担当,这就是一个说方程豹是追求高端个性化定位的品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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