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销售收取1万元,未说明是定金,未说明定金法律效应,收据第二联代保管未现场给我,未让我签字确认。合同中没有定金条款。因为我诚心喜欢才配合销售交了1万诚意金,未曾想在有约定的情况下还出库存。因为在去4s店前和销售有约定,其中说明库存车的合同约定,销售在有约定的情况下出库存,导致纠纷。事后我有和销售调解,只要把试驾车,瑕疵车,展车填进合同我可以正常走流程。被拒绝,只因收据写了这个定金,4s店拒绝调解拒绝退款,并称爱找谁找谁报警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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