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本人于2025年6月底在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到现在才发现了几个问题。1、购车合同里明确约定写明了赠送精品为原厂,结果被换成了没有品牌标识、没有说明书、没有生产信息的三无产品。其质量公认没有原厂的好,并且因为兼容性问题,导致车机好几次出现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这已经算是构成了销售欺诈。2、本人原本心仪的产品是丰田,选择广汽本田只去过店里2次,第二次就签了购车协议,所以对本田的厂补政策完全不了解。当时的购买落地价是当地当月的行情价,没有厂补优惠,并且销售在整个接触期间,给的报价单也未主动提到过厂补,但最后却在合同里约定让客户配合提供报废车辆手续,吃掉了客户的厂补,严重侵犯了客户的利益和知情权。3、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贷款的金额、期数、每月还款金额等信息,可以反推出贷款利率。贷款银行是4S店找的,出于对4S店的信任,未核对贷款合同(这一点本人有未尽核对责任),结果这一算,才发现实际利率比购车合同里约定的利率高太多。虽然谈的是总价,总价不变,但利息高就导致了裸车价降低,保险的保额就会降低,更重要的是税收降低,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属于变现的偷税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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