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下午,4s店与我方签约购车合同,全程未通知订金不退,签订合同时约定三周提车,签完合同三十号通知买方要推迟提车,我方的要求是要按规定时间交付车辆,明显卖方未能满足我们的需求,存在未提前告知隐瞒实情的违约行为,故我方在31号提出终止合约请求,要求卖方退还3000元定金与7000元订购意向金,但4s店拒绝我方诉求,想私吞我方3000元定金与7000元订购意向金。卖方在签订合同时违规收取高于方程豹官方规定的3000元定金的2.3倍金额,且在我方提出由于卖方违约情况下终止合同时拒不退还我方交付的10000元,严重侵犯我方的合法权益,属于强买强卖与欺诈客户的行为,故我方要求4s店返还10000元金额的支付金。我方将保留对卖方的法律追究责任。
方程豹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方程豹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