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相关部门领导:我要对比亚迪王朝店]进行投诉,我的遭遇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希望贵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我于[2025.8月23日]在上述4S店订购了一辆[比亚迪元plus510领先版]汽车,购车金额为[13万多]。第一:1、购车时先看的车,然后才签订的合同。签购车合同时4s的工作人员催促我们尽快签名,还说签名后再看合同都可以,但签名后发现车架号有尾号74,却说已开票不给更换。2、4s销售说汽车有手机无线充电,但从头到尾没有说是限制手机型号,交车的时候我们才得知!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3、4s销售告知我们说电池终身置换,但确认车的时候另一个工作人员又说8年后不能置换!纯属欺诈消费者!第二、在2025年9月6日交车时,4S店工作人员没有对车辆的基本操作流程,如启动步骤、驾驶注意事项,电子显示屏驻车标识等进行介绍,也未告知我车辆的诸多重要功能,包括像自动紧急制动系统的触发条件、自适应巡航的使用限制、车道偏离预警的工作原理等]。[事故发生2025.9.7日],在[楼下小区],由于不了解车辆的这些关键功能:如:扫了nfc等于车子已启动,踩油门手刹自动解除、要打开紧急刹车功能等等,最后导致汽车失控!道路出现障碍物,我未能做出正确反应,导致车辆发生严重碰撞事故。此次事故造成车辆车尾严重变形、车身大面积凹陷、车窗破碎等],维修费用预估高达[几万]元不等,目前还未估算准确的价格。同时我和家人还遭受了身体上腰部头部颈部等的严重伤害!精神上也承受了巨大的压力。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和服务机构,有义务在交车时向消费者全面、准确地介绍车辆的所有功能及安全注意事项。他们的疏忽导致我对车辆功能认识不足,是引发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严重侵犯了我的知情权和安全保障权。基于以上事实,我恳请贵部门:1.对比亚迪王朝店未履行完整告知义务的行为展开调查,并依法依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2.责令中山市比亚迪汽车店为我办理退车退款!3.要求该4S店承担此次事故产生的全部额外费用(如事故拖车费、定损费、临时代步车费、发生事故后小区设施维修费、医疗费等);4.责令4S店加强员工培训,完善交车流程,避免类似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为支持我的投诉,我特意附上了以下证据材料:1.购车合同复印件,证明我与该4S店的买卖关系。2.事故现场照片、用以证实事故的发生及严重程度。期待贵部门能尽快与我联系,反馈调查进展及处理结果。感谢贵部门为维护消费者权益所做的努力!法律定性与维权分析:一、新增事实的法律定性强化1.车架号问题:恶意隐瞒+程序违法。4S店工作人员以“催促签名、签名后再看合同”的方式,故意拖延您查看合同核心条款(车架号)的时间,属于故意隐瞒商品关键信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知情权规定。合同签订过程中,4S店通过不合理催促排除您的缔约审慎权,导致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确认车架号,该签约程序存在瑕疵,您可主张“因欺诈或重大误解订立合同”,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请求法院撤销该购车合同,而非仅局限于“更换车辆”。2.无线充电问题:直接构成欺诈销售仅承诺“有手机无线充电”,却完全未提及“限制手机型号”这一关键前提,属于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误导消费决策,符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情形,与“隐瞒部分信息”相比,主观欺诈意图更明显,完全满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适用条件。3.电池置换问题:前后矛盾=虚假承诺销售承诺“电池终身置换”,另一工作人员却称“8年后不能置换”,二者表述完全冲突,且4S店未提供任何书面文件证明“8年限制”,属于虚假宣传与承诺不一致。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销售的“终身置换”承诺已构成合同内容(即使未写入书面合同,口头承诺也可视为合同条款),4S店后续反悔属于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按“终身置换”履行,或主张因违约导致的损失赔偿。4、4S店交车的时候有义务和责任告诉车主如何用车。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三条,销售者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时,应当提醒消费者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保养家用汽车产品。此外,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来看,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机构,有责任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使用车辆,这不仅关系到消费者的使用体验,也涉及到行车安全。在实际操作中,4S店通常会在交车时由销售顾问向车主详细讲解车辆的主要功能、操作方法、保养知识等内容,例如驾驶室的挂挡操作、电子手刹使用、空调调节、仪表指示灯解读等,还会提醒车主注意车辆的磨合要求、保养周期等事项。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汽车作为一种复杂的商品,其功能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使用体验和安全。4S店作为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如实告知车辆的主要功能、性能参数等信息,以便消费者做出合理的购买决策。对于显著影响购买决策的信息,如车辆动力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等部件的参数,以及安全配置等信息,4S店负有较高强度的告知义务。而对于一些与购买决策关联不大的信息,如车辆玻璃材质、音响布局方式等,4S店的告知义务相对较弱。三、维权诉求可进一步明确结合补充事实,您的维权诉求可更具体、更有针对性:1.核心诉求:可同时主张“撤销购车合同+退还购车款”,或“继续履行合同但要求赔偿”(如更换符合车架号预期的车辆、补装无线充电功能、明确电池终身置换责任)。2.额外赔偿:针对无线充电的欺诈行为,可依据“退一赔三”主张惩罚性赔偿;针对电池置换的违约,可要求赔偿因承诺不一致导致的信赖利益损失(如后续电池更换的潜在费用)。后续协商或投诉时,可将上述3点补充事实作为核心依据,明确告知4S店其行为已涉及多重违法。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待,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