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5月1日在太仓市奇瑞4s店。订购一辆奇瑞瑞虎9汽车。并支付购车定金人民币8000元整,4s店现场开具定金收据。在购车过程中,销售人员明确承诺可办理两年免息,五年还清的贷款金融方案。并未提及任何额外费用,但在实际办理贷款时,我被告知额外支付3%贷款违约金。属于隐瞒重要信息涉嫌虚假宣传和诱导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情权。第20条经营者应提供真实全面信息以及民法典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隐瞒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贵店在金融服务条款上存在故意隐瞒,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已构成合同欺诈,因此我依法要求终止购车合同并退还全额定金。经多次协商,4s店扣除定金60%作为手续费属于格式条款显示公平。我当然不同意,所以在此投诉。投诉诉求1.责令被投诉企业立即返还我支付的购车定金人民币8000元整。2.对该企业涉嫌虚假宣传,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调查处理。.3,督促企业规范销售流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奇瑞汽车厂家回复:接到贵网反馈的客户信息后,我司非常重视:据我司太仓华迪4S店反馈:客户已与门店签订购车合同并缴纳5000元定金,双方签字确认,合同真实有效,客户需按合同签订内容履行责任义务,定金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担保性质,受法律保护,因客户违约无法退定;关于退定问题:建议查看下购车合同,按照双方合同执行,有疑问也可以咨询购车经销商沟通核实处理,我司会继续做好客户安抚工作,同时也非常感谢客户对奇瑞汽车的关注和支持,衷心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