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4日零售中心销售电话诱导我们在微信小程序下单交定金,告诉我给我们的价格是近期最低价、并且后续提车前要是有新活动会给我们按更优惠的活动走,我们通过微信小程序在下单订购魏牌蓝山小汽车1辆,价格299800元。2025年8月26日到零售中心看车并洽谈价格,当时销售表示所给优惠是近期最大,并告诉我们提车前如有新优惠会给我们按更优惠活动走,劝我立即锁单,签订预定合同时告诉我们合同是企业制式合同、所以优惠和承诺都不能写进去、但让我们放心肯定不会有假。我信以为真,2025年8月26日交付5000元订金锁单。2025年8月27日我获悉该款汽车最新优惠比我之前的购买价格降低4000元,遂联系零售中心销售。2025年8月28日中午和2025年8月28日晚7:30,销售给我打电话,明确表示可以让我的订单也享受最新的优惠,在原有价格基础上减免4000元(已录音)。但是2025年8月28日晚9:30销售改口,说无法给我按新的政策优惠。这是明显的为了诱导消费者购买的欺骗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在商家的虚假欺骗销售、本身行为存在问题的前提下,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退还支付的商品价款及定金。我的诉求是退还5000元订金,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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