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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汽红旗HS5事故维修 经销商不解决问题

投诉编号:【1493875】 投诉时间:2025-09-02 09:29 投诉品牌:一汽红旗 投诉车系:红旗HS5 投诉车型:2023款 2.0T 旗享Pro版

现投诉贵阳官方4S店维修欺诈红旗客户、恶意诽谤客户、侵犯客户家属人身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基本事实1、本人于2023年9月购置贵公司品牌红旗旗享HS5加装科技包车辆;2、2025年2月12日(正月十五),本人驾驶涉案车辆在广西凌云县发生交通事故,经凌云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对方全责,全责方仅购买交强险,未买商业险;3、因本人在贵州工作,便将涉案车辆拖回至贵阳。2月13日,贵阳告知本人定损预估三万多,让本人向全责方要钱,因全责方拒绝付款且将本人拉黑,本人与人保沟通确定涉案车辆走代位求偿的出险方式,即由贵阳维修涉案车辆,人保支付维修款后向全责方追偿。二、贵阳维修欺诈、恶意诽谤客户、侵犯客户人身权益等违法事实(一)贵阳维修欺诈红旗客户牟利的事实1、在本人与人保沟通确认由贵阳4S店维修涉案车辆后,人保与贵阳4S店私自将本人车辆转交给不具备红旗品牌服务资质、不具备维修红旗车技术要求的第三方维修厂维修赚取差价,且涉案车辆并不是在第三方维修工位上维修,而是在第三方地下车库内维修,本人车辆外,贵阳4S店还运送了很多红旗车到该处维修(详见证据一);2、贵阳4S店前次维修完本人车辆后,本人自行发现引擎盖少了四颗螺丝并投诉到贵司,贵阳4S店在本次经历了漫长的48天维修后本次维修更换过的“左前轮胎传感器”依旧故障,维修质量差(详见证据二);3、4月13日,经向人保官方查询,人保系统显示涉案车辆定损的开始日期为2025年3月22日,但贵阳4S店告知本人涉案车辆在3月9日已经在车间维修,即贵阳4S店或第三方维修厂与人保联合欺诈让本人车辆按“修”定损而不是按“坏”定损(详见证据三);4、倘若贵阳4S店向本人发送的《订购单》经过贵阳人保定损,那贵阳4S店或第三方维修厂存在虚增维修项目,如虚增左前雾灯板、左前大灯(上)、左前叶子板支架、右前轮眉、玻璃升降器、方向机等项目(详见证据四);5、2025年3月3,贵阳4S店向本人发送的《订购单》显示涉案车辆需换左右前减振器、前下支臂、前转向节,前轮毂轴承等。到3月28日,贵阳4S店又以涉案车辆四轮定位异常告知本人需要更换前减振器、前下支臂,但就四轮定位异常的问题,经本人向专业的汽修人员咨询,该汽修人员回复称该异常“换两个偏心螺丝,不用换减振器和下支臂也可以调出来,不影响安全”即贵阳4S店以事先预定的维修项目来决定相关配件损坏,将不必要更换的项目进行更换,过度维修涉案车辆、恶意扩损(详见证据五);6、本人取车当日才得知维修费已由最初预估的3万余元增加至77477元。贵阳4S店的维修清单显示涉案车辆共计更换80项配件,配件费69777元,工时费7700元,维修总价为77477元。2025年4月7日,人保向本人出具的维修清单显示涉案车辆共计更换配件57项,配件金额55727元,工时费6124元,辅料金额150元,维修总额62001元,其中副驾驶员座椅安全气囊总成一项在人保的维修清单为“维修项目”在4S店的维修清单却是“更换项目”,在人保不认可的情况下,4S店至少虚增了24处更换配件项目或是对涉案车辆过度维修了24处并对副驾安全气囊以修代换(详见证据六);7、本人要求贵阳人保与贵阳4S店向本人提供双方对接的维修资料、车辆维修前的查勘报告、定损清单等资料时,贵阳人保与贵阳4S店均拒绝提供;(二)贵阳4S店恶意诽谤本人的事实1、4月8日,蔡正伟(贵阳4S店售后经理)、(贵阳4S店售后专业)向茶园派出所报警称本人七八日不回信息,事实上,4月1日、4月2日、4月7日(4月4日-4月6日为清明节)双方都还在电话或微信联系,甚至4月7日下午本人太太还去到贵阳4S店亲自与蔡正伟沟通残件的事情(详见证据七);2、说本人故意拿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阻碍人保付款更是无中生有。本人提车当日和蔡正伟都在,当时保险员要填写面签资料,让本人拿事故认定书到的电脑桌处填写相关内容,本人签完所有面签资料并配合拍照交给人保,人保确认无误后本人提车回家。后面本人发现事故责任书原件找不到了,于是打电话问是否在其桌上,表示已经收好,本人请帮忙保管并表示下次到店来拿,回复“好的”,后面本人再次问几点下班好过来拿事故书原件,称6点。倘若提车当日贵阳4S店或人保需要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贵阳4S店和人保会让本人提车走了?如果当日贵阳4S店和人保已告知本人需要提交责任事故书原件,还会在本人两次询问后把认定书交还给本人吗?本人在将所有代位追偿的面签资料交给保险员且保险员、贵阳4S店未告知本人需要事故书原件的情况下,本人从而来的故意拿走事故书原件阻碍付款?本人的本意就是简单的东西掉了找到了拿回来仅此而已(详见证据七(三)贵阳4S店侵犯本人太太人身权益的事实贵阳4S店明知本案存在消费欺诈的情况下,为了牟利仍公然让蔡正伟、王萍捏造事实向茶园派出所诽谤本人并谎报警情,在利用茶园派出所引出本人太太并协商无果后,自茶园派出所出来即将走至马路边时就一路尾随本人太太至茶园地铁站,本人太太扫完码正进站时被蔡正伟动手拦出进站口。期间,蔡正伟扬言今天本人太太走到哪他和何洁就要跟到哪,恶意夸大事实说今天人保不付款他和部门的几十号员工就丢饭碗,高声喧哗说本人太太在贵阳4S店修车不给钱,并以动手拦截、张手阻挡以及与何洁、王萍围堵等方式滋扰并限制本人太太的人身自由(本人太太已向政府提起复议,另案处理中)。本人太太明确告知过只要人保和贵阳4S店将双方对接的维修资料,所更换配件向官方订件的采购单、物流单、出库单等资料以及人保盖章的车辆维修前的定损报告、询残报告、核损资料等文件交给本人太太,本人就能将事故责任书原件交给人保或贵阳4S店理赔,但人保和贵阳4S店均拒绝提供,但即使蔡正伟叫嚣要事故责任书原件才能付款,本人后续也未交付责任事故书原件的情况下,人保依然在未告知本人时向贵阳4S店支付了维修费(详见证据八)。本人在本案发生前已通过12345向交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事后也向银监会、人保监察室投诉,本人及太太完全没有恶意不配合维修款支付的流程,也没有如其他人员揣测的是想赖账,更不是蔡正伟歪曲事实说申请人维修车辆后不想给钱,本人只是想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三、本人提车是在已履行完贵阳4S店售后经理蔡正伟自己告知的交车条件,不存在蔡正伟是在茶园派出所出警下迫于无奈违规交车给本人2025年4月1日上午,本人询问蔡正伟能否拿车,蔡正伟告知本人要面签审核,本人询问是不是当天面签也提不了车需要审核?蔡正伟回复“面签提交就可以拿车”,本人在得到蔡正伟的确认后向单位请假并告诉蔡正伟一个小时后到店,但当本人到店后蔡正伟才告知面签不了。在沟通无效下,本人向茶园派出所报案,民警到场了解是面签的问题后要求人保的保险员邱添过来处理,最终本人将所有代位追偿的资料面签给保险员,并约定由人保和4S店对接维修费,因此,本人提车是按蔡正伟的要求履行了交车条件,不存在蔡正伟是在派出所的出警下迫于无奈违规交车给本人(详见证据九)。本人自2月12日交车给贵阳4S店至4月1日提车的过程中,一直都在主动、友好地和4S店沟通,但贵阳4S店和保险公司将本人一拖再拖,敷衍了事,呼之则来挥之则去。试问红旗官方,谁能接受把自己的车交给非4S店维修?谁能接受刚买一年半不到的车被随意拆卸过度维修?谁能接受维修了48天交车后更换过的配件仍然是故障的?谁能接受给一辆即将清明开近一千公里高速回家但不清楚哪里还有故障的车?凭什么贵阳4S店维修欺诈拒绝提供维修资料,但本人就必须老老实实提供事故责任书原件?凭什么是他们做了坏事还能装模作样的反咬一口贬低本人和太太主的人格?凭什么他们口口声声让本人走法律途径,自己又要像恶黑势力一般报假警尾随、围堵本人太太?谁都在说本人何必呢,反正钱也是保险付,但谁都没有想过这辆车才买了一年半不到就被过度维修成这样,谁都没想过这辆车今后还是本人开,还要继续保障本人及家人朋友的人身安全。不管做企业还是做人都要具备最基本的职业素养和道德底线,不能太贪了想着把本人吃光抹净、也要把事故全责方吃光抹净,本人不想让别人害,更不想成为害别人的工具。人言可畏,众口铄金,本人向红旗官方投诉数十次依旧仍转至贵阳4S店并听信其一面之词任由其随意处理,在本人投诉数十次依旧没有正面解决问题,贵公司是央企,是检阅车辆,是毛主席亲笔写下的红旗二字,是毛主席想坐上的自己造的汽车,是习近平总书记向拜登骄傲地介绍的民族品牌,其应当有与之匹配的处理问题的能力与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体系,但至今我们仍旧在重复着被推诿的局面。此次,本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向贵公司递交这一份投诉信,望贵公司依法依规处理,也望在谎言之中为本人及太太洗净一些清白尽力为之。天理昭彰,报应不爽,本人及太太尽力在能力范围之内做该做之事,至于其他那就不是本人能左右的事情了,留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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