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1年4月29日在衡水4S店购入一台比亚迪宋plus燃油版自动旗舰型,于2025年7月29日在路上行驶中,突然发生挂挡踩油门无法前进与后退情况,停在路中间差点造成交通追尾事故,需不断重启与等待后才能继续行驶。在29日至31日期间多次出现此类情况,故于2025年7月31日去比亚迪4S店售后检测,检测结果为变速箱电液模块失灵需更换,报价2500元左右。经本人通过多平台查询,比亚迪车型出现电液模块故障不是个例,为厂家设计缺陷及通病问题,且本人车辆保修期为四年十万公里,且此种情况仪表不会弹故障码,很有可能在保修期内已经存在故障但未实际对行驶出现影响,2025年7月29日保修期也才过保90天,发生此情况非我个人原因,即厂家车型设计缺陷且通病问题,现要求本人自费承担。于理:厂家设计缺陷未在质保期内召回车辆或通知检查更换,拖到出现问题后由客户自行承担,不合理。于情:客户购买车辆非客户原因,厂家设计缺陷造成的维修,虽过保,但考虑过保才90天是否可协调做更换处理?以上是其一,接下来是其二。关于车辆电液模块,本人查询了随车三包手册,三包手册明确表明电液模块保修期为十年十六万公里,但我联系厂家门店,却说此型号不是本人车辆的型号,那么请问不是我车的型号为何会出现本人车辆的三包手册中?购买车辆时为何无人向我说明?如若不是为何要在本人车辆的三包手册内注明?型号不同有没有向客户说明?厂家一言堂还是不作为?是不是属于诱导欺诈消费或是不负责任的处理方法?最后本人的诉求:由于厂家车辆设计缺陷通病及三包手册误导欺诈消费者,虽本人车辆质保期已过保90天,于情于理关于本人车辆变速箱失灵无法行动问题,我要求厂家正常履行其保修义务,给予我免费维修及更换。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