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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唐新能源电池错误 承诺处理未兑现

投诉编号:【1465630】 投诉时间:2025-07-22 15:15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唐新能源 投诉车型:2019款 EV600D 四驱 智联创领型

4S进店时间:20241027进店原因:标称500公里续航,电池规格为:电压613.2V容量135Ah(折合82.782度电),实际续航小于200公里,在充电桩上充电40多度电,怀疑电池有问题,开进4S店检测电池。旧电池检测结果:202410294S店检测动力电池有问题,10月29日4S店报告给比亚迪原厂,申请更换电池,并现场告知我,更换的电池为比亚迪原厂新电池,和原车规格完全一致,我同意更换电池。10月31日电池到4S店,11月1日将新电池更换到车上,电池规格为,于20241101更换完毕,20241108从4S取回车新电池情况:于20241109开车在高速,国道行驶测试,动力电池电量从100%到19%,续航200多公里,在快充充电桩上充电从19%到100%,消耗49.72度电,折合容量为:61.38度(含损耗),与电池规格(前述82.782度)差距过大。新电池4S店检测情况:20241121再次将车开进4S店,4S店进行了多次电池充满测试,结论为电表消耗71.3度,实际充进电池63度电(VDS数据),63度和82.78度的电池规格相差甚远。问题:比亚迪原厂发给4S店的,容量为63度,并非82.78度的容量,比亚迪涉嫌欺诈消费者。上次比亚迪电话我承诺给我更换电池,让我撤诉,并且使用我的账号登录做了服务评价。此后我多次前往安徽4S店进行检测,电池容量仍然为63,但比亚迪仍然不更换电池,再次投诉,诉求:更换与电池规格一致的动力电池,即613.2V,135AH;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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