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3年12月30号在广东购买了比亚迪秦混动汽车,当时店家承诺会有3000元的国补,因此才选择在该店购买轿车。但在提车后一个月,比亚迪就恶意竞争降价一万出售同款车辆,造成本人的第一次经济损失;同时国补迟迟未到账,期间不时在询问销售国补什么时候到账,销售只敷衍了事,不提供国补的进度情况,本人处于无法了解的状态。直到2025年5月24日再次询问销售,销售表明国补没有了,但本人却未有国补到账,造成了对本人的第二次经济损失。在2025年6月9日,汕尾市商务局联系我称根本没有查到我的购车补贴,汕尾的购车补贴是23年7,8月份的,而我在12月份购买时店家称会有3000的购车补贴属于虚假宣传,通话有录音可找我取证。在此过程中商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属于虚假宣传或违约行为;同时也存在恶意降价排挤竞争对手,则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几个星期前开始投诉了但是直至今日商家依旧未联系本人,商家装死不肯解决问题,但本人确确实实遭受了经济损失,如果非要我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一切费用也是你们承担,并且到时候我的要求就是按照法律进行三倍赔偿金。诉求:坚决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店家赔偿损失!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