蔚来汽车告知6月份不会再有任何优惠政策,本人基于对蔚来汽车品牌的绝对信任支付定金及尾款,2025年5月31日到交付中心办理提车。6月17日,蔚来汽车针对本次新车出台了“优选车”计划,针对截至当天尚未购车以及已购车尚未提车的用户,如车辆符合相关配置可以在选装配置原价基础上享受大额降价优惠,但已购车、已提车的车主就必须自负损失。对比同等配置的“优选车”价格,本人提车半个月就遭受20000元左右的车价损失,相当于之前需高额费用选装配置现在免费赠送。目前,全国因购买该首发车车主维权人数已近千人。本人及其他购车车主均致电蔚来汽车官方请求给予补偿,蔚来汽车答复“优选车”计划系市场行为,已提车车主无权享受且不会给予任何补偿!“优选车”计划先违背门店代表蔚来汽车所作出的6月不会再有其他优惠政策承诺,再将已提车车主排除在享受权益和补偿范围以外。也就是说,同一期间锁单的车主,就因蔚来汽车制定的所谓“优选车”计划,在享受权益和接受补偿方面存在严重区别对待,可见“优选车”计划是具有明显歧视性的促销政策,严重损害了已提车车主合法权益的政策显然违法!1.蔚来汽车政策变更的不公平性和歧视性,蔚来汽车在极短时间内推出了针对同一批新车用户的差异化政策,且未预留合理过渡期,构成对消费者的歧视性对待。 2.蔚来汽车政策变更未考虑合理缓冲期。 蔚来汽车针对汽车销售政策调整应预留缓冲期,尤其涉及高额选装配置。本次“优选车”计划没有缓冲期,违反了合理期待原则。3.蔚来汽车违反用户购车保障计划“官方统一政策”承诺 蔚来汽车用户购车保障计划宣传“所有门店严格执行官方统一政策”,该计划有效期截至6月30日。此次却将购车车主细分为未购车、已购车未提车、已购车已提车等几类,再以霸王条款式的口吻告知已提车的车主不能享受政策权益和补偿,造成同一批购车用户待遇割裂。4.蔚来汽车门店未尽充分告知义务 蔚来汽车未在锁单和提车前告知可能会在短期内推出新的优惠政策,实质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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