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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秦L车辆短期降价 背刺老车主

投诉编号:【1448614】 投诉时间:2025-06-23 11:21 投诉品牌:比亚迪 投诉车系:秦L 投诉车型:2025款 EV 545KM超越型

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怀着十分不满与失望的心情,向贵方投诉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车辆销售过程中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我于2025年4月27日购买了一辆比亚迪秦L超越版车型。当时该车型官方售价为129800元,最终我的开票价为121800元。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仅仅在我购车一个月后,比亚迪公司于5月28日发布了同配置的车型海豹06,其所有配置均与我购买的秦L超越版相同,而官方售价却仅为119800元。紧接着,6月1日,比亚迪秦L车型直接降价1万元,并且据市场消息及种种迹象表明,后续仍会持续降价。 在我购车时,比亚迪公司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企业,明知秦L车型即将面临大幅度降价这一重大信息,却故意不告知作为消费者的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比亚迪公司隐瞒车辆即将降价的关键信息,导致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购车决策,严重误导了我的消费行为,这一行为明显违反了上述法律条款,剥夺了我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使我遭受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我认为,比亚迪公司这种明知车辆即将降价却不告知消费者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我要求比亚迪公司对我的损失进行合理赔偿,具体赔偿方案为按照购车款的三倍进行赔偿,或者采取合理的退车退款措施,以弥补我因该公司欺诈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在此,我恳请贵部门能够重视我的投诉,依法对比亚迪公司的上述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和严肃处理,督促比亚迪公司尽快给我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维护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公平交易秩序。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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