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我先生于25年5月7日去店里看车,销售接待我们看车,第一次看车并不熟悉买车流程,一直在听销售讲,谈好了价格,销售让我先交3000定金,期间并未给我看购车合同,只是说购车赠品系列问题加进合同里去,后面过了很久才给我发一个短信让我进去网址签合同,我一直有跟销售讲,十月多才去提车,但他并未告知我定金如果不购买是不会退还的,而事先也并未让我去看到合同内容,签订的时候也并未将重要条款解释,稀里糊涂的签了合同,5月8号,我核对签下来的合同,合同里突然出现的不退定金的重要条款,我觉得不合理便发给销售,说这个当时并未讲解给我,让他更改合同,他说这个不能更改,因为他的态度问题,我不再相信该公司,要求退定金,5月9号,邀约我先生到店协商,就推责任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合同没看见就要先交定金是否合法?重要条款未做到逐一解释是否合法?我目前诉求:要求该公司退还我定金并不再在该公司购买车辆,我觉得该司并不值得信任,且整个流程并不合理也不合法,有诱导消费者行为,现在该公司一直在跟我玩赖,说并不是该公司押着我签的合同。投诉了后续并没有人联系我,5月14-15-16号我一直主动在跟厂家客服对接,厂家一而再再而三的拖延,拖到后面甚至告知我我已经锁车了,我任何流程都没操作如何锁车,我又主动联系销售让他给我监控视频,销售不给,还告知我,他们有专门的法务团队来处理这类事,他们百分之百赢。只要我们消费者签了字就任人宰割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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