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1月19日购入比亚迪2025款汉DMi车型。购车时,销售明确承诺该车型为“2025年主力车型”,未提及短期内将推出重大改款或智驾版本。然而,提车仅3个月后,比亚迪于2025年2月10日的“智能化战略发布会”上宣布全系车型升级智驾功能(包括天神之眼智驾、城市NOA、哨兵模式等),且原车型同步停产并降价1.6万元。此举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具体问题如下:一、恶意隐瞒产品迭代计划,构成欺诈销售销售误导性承诺:购车时,销售人员刻意隐瞒2025款汉DMi即将推出智驾版本的信息,谎称“车辆可逐步升级智驾功能”,导致消费者误判车辆技术生命周期。违反告知义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比亚迪未履行商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剥夺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二、价格骤降与配置增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车辆残值暴跌:智驾版“加量不加价”上市后,原车型市场价值骤降约3-4万元,导致本人车辆未满首保即大幅贬值。配置差异悬殊:智驾版新增功能(如天神之眼、FSD阻尼减震器、铝合金底盘等)显著提升用车体验,原车型因硬件限制无法通过OTA升级,形成“技术代差”。三、品牌漠视用户权益,售后推诿责任补偿方案缺失:针对老车主,比亚迪仅以“市场行为”搪塞,未提供任何补偿或升级服务,违背行业惯例(如极氪、问界等品牌对老车主的补偿政策)。服务态度恶劣:多次联系4S店及厂家客服,对方以“无权处理”推脱,甚至威胁“停止配件供应”以逼迫消费者放弃维权。法律依据与诉求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二十条(真实信息告知义务)。《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需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第5.2.3条(车企需提前6个月告知重大技术迭代)。具体诉求:经济补偿:按市场评估补偿车辆贬值损失(至少3万元)。功能升级:免费为2025款汉DMi提供智驾系统硬件升级及哨兵模式软件服务。公开致歉:比亚迪官方需就隐瞒行为发布致歉声明,并制定老车主专项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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