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返回首页 搜索 更多选择

长安马自达昂克赛拉销售无法退定金要求处理

投诉编号:【1434260】 投诉时间:2025-05-23 20:42 投诉品牌:长安马自达 投诉车系:马自达3 昂克赛拉 投诉车型:2023款 2.0L 自动 质炫版

本人于2025年5月17日下午5点过在贵阳花溪孟关京正鸿长安马自达4s店交了2151.8订金(含151.8终身保养活动费用),因突发特殊情况,考虑到后期无法偿还贷款,于2025年5月18日晚9点过联系销售说明情况,申请退款。销售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九点过告知本人,已签订协议,不予退款,但费用保留,若后期本人再次购买对方的车,可抵扣,本人不同意。本协议约定的“订金”:通常视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性质。不是法律规定的“定金”,因此不适用定金罚则其次该协议的订金条款没有用显著方式提示,“不退订金”约定属于格式条款,不能适用再次,本人于5月17日签约,才过了一日,不会对对方造成损失最后,因本人家里突发特殊情况,经济确实困难,考虑到后期完全无法支付得起贷款费用,针对4s店拒绝退款,本人于2025年5月19日上午11点半联系12315说明以上情况,直至2025年5月22日未收到12315反馈,于2025年5月22日下午5点半再次联系12315说明情况。在2025年5月23日上午10点接到12315电话,相关负责人询问本人4s店是否联系我,并向本人了解具体情况。于当天下午1点过接到12315电话,告知本人消协在2025年5月23日下午13:12分电话联系4S店负责人,客户是厂家大订2000元是交给厂家,因为客户单方违约,按照合同厂家不能退还,客户因为特殊因素公司是需要写报告向厂家申请,告知本人配合4s店做好相关申请工作。可在当日下午3点过,销售又告知本人,不予退还,该订金可作为本人下次买车时的抵扣,或介绍朋友来购买本车型,也可直接抵扣,但这根本不现实。在和销售的沟通中,销售陈述于2025年5月18日晚9点与本人联系时,请本人第二天到4s店协商,但本人并没有去,这是歪曲事实。事实就是2025年5月19日上午9点销售告知本人,签订协议,不予退款。再有,4s店告知12315,和本人约定2025年5月18日提车,也是歪曲事实。事实是本人从头到尾未和贷款银行办理贷款业务,何谈就约定了提车时间?总之,4s店不作为的态度,本人力争全额退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长安马自达厂家回复:客户反映的问题,公司高度重视,已安排工作人员联系解释,如需帮助,欢迎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

最新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