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9月27日在4S店购入2024款比亚迪秦L领先型型(白色),现投诉比亚迪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具体如下一、隐瞒产品迭代计划2024年9月看车时,销售人员明确承诺该车型为2025年主力车型且未提及重大改款计划,购车仅3个月后(2025年2月10日),比亚迪即推出“加量不加价“的2025款秦智驾版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商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价位新车增配天神之眼智驾、城市NOA、千里眼、哨兵模式等功能,升级云撵C,后五连杆。同价位却不同配置,相差甚大。致使本人所购车辆(才3000公里尚未完成首保)残值骤降约4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不实宣传行为,虚构“刻意隐瞒年度新改款上市时间节点诉求:1.按市场评估补偿车辆贬值损失2.为2025款秦LDMi提供智驾系统升级服务,千里眼,哨兵模式升级服务,底盘升级。升级云撵C等配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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