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续航里程宣传满油满电行驶1400公里,但实际不足800公里,虚标严重。2.该车型上市仅5个月、购买车辆2个半月后,比亚迪即推出配置显著升级的改款车型,且改款车型在同等价格区间内提供了更具竞争力的配置方案,同时老款车型实际售价降价一万元以上,同时比亚迪存在知新卖旧行为,故意隐瞒产品迭代计划、未明确区分产品代际,构成误导销售,这一市场行为直接导致本人所购车型的市场价值短时间内出现不正常贬值。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关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以及第十条关于公平交易权的规定,本人认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1)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被替代的旧款车型;(2)在重大技术迭代(驾驶系统升级)前未按照《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规范(GB/T34400-2017)第5.2.3条款的规定,提前六个月向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鉴于上述情况,本人要求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合理的补偿方案,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1.提供免费技术升级服务;2.给予适当的现金补贴或者其他形式补偿;3.解决车辆异响问题。本诉求旨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要求企业就其过错导致的消费者损失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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