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购买的元PLUS,今年2次保养时间到了,销售离职,承诺赠送的保养不予兑换,致电购买的比亚迪新纪元4S店,说销售离职了,赠送的保养次数销售没有给店里报备,不予兑现,说谁承诺就让我找谁,厂家推脱责任,服务差劲。。根据《民法典》第170条,销售人员在职责范围内作出的承诺属于“职务代理行为”,其法律后果由4S店承担。即使销售人员离职,4S店仍需履行承诺。4S店不得以“员工个人行为”“离职推责”等理由拒绝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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