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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逸动购车发票金额与实际金额不符

投诉编号:【1425004】 投诉时间:2025-05-05 19:40 投诉品牌:长安汽车 投诉车系:逸动 投诉车型:2024款 1.5T GDI 自动 尊贵型

本人是刚毕业的学生,于2024年10月28日在信阳4S店购买了三代逸动车型,实际支付总金额为7.4万元(含首付1.9万、贷款5.5万)。但4S店仅开具了金额为7.2万元的购车发票,差额2700元既未作说明,也未开具任何凭证。此外,该4S店还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销售承诺分60期付款,前24期免息,但购车后我发现并非如此,前24期利息很高,并非销售所说的免息。当时所有的合同以及开具的各种发票都没有给我,后期还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更改了合同。并且,当时谈好的免费送三年6次保养,也因为对不上账变成了收费项目。另外,还多收了我1200元的所谓“税”,发票也没开,后期我查证后发现根本没有这种税。而且,店内员工处理问题的态度很差,半个月都没有给我处理。打电话给客服,客服也是秉持着不想处理的态度,觉得我是个刚毕业的学生,什么都不懂,不想解决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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