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比亚迪汽车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涉嫌价格欺车诈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1、隐瞒价格调整计划,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第20条,该车型公布销售价格不到三个月,全国各地销售价格坚挺,均无太多优惠,且非比亚迪旧车置换补贴为6000元。然而,在我刚购买该车半个月后(当时购买的时候还特意问了销售,销售自己都说最近1-2个月不会降价),置换补贴就提高为22000元。根据《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第七条,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交易。比亚迪汽车明知即将调价却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消费者作出错误购买决策。2、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消费,构成《价格法》第14条价格欺诈比亚迪汽车作为经营者,掌握车型定价策略的绝对主动权。本次降价幅度达5%,远超正常市场波动范围,且调价时间与购车时间高度接近,足以证明企业存在利用信息优势“清库存”的主观意图。3、侵害消费者财产权益,违反《民法典》公平交易原则提车半个月车辆贬值1.6万元,远超正常折旧率,直接损害消费者财产权益。比亚迪汽车未提供差价补偿或置换方案,放任消费者承担不合理损失。4、此次提升置换补贴的行为是对支持这一款新上市车型的车主的严重情感伤害。全国上万名车主,出于相信国产品牌、相信比亚迪的考虑,对于这一款刚刚上市就销量不好的MPV仍然坚持购买,是对比亚迪厂家最为忠诚的客户群体,但是比亚迪却严重背离初心,对于这帮率先为比亚迪尝试新车的车主却采用变相降价的措施进行情感伤害。5、近日,国家发改委提出要着力整治汽车行业无序竞争等乱象,有的企业不惜牺牲利润抢占市场,虚假宣传恶意抹黑等现象也时有发生。希望比亚迪不要成为国家整治的对象。因此我要求比亚迪厂家采用最新的置换补贴政策,给予22000元的置换补贴价格,而非原来的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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