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父亲于2025年3月31日在临淄4S店购入一辆比亚迪夏,3月31号开的发票,4月1号厂补由6000提至2w,且车价降价5000。即提车一天后,本人父亲损失19000元。在如此短时间内,遭受巨额损失,远超正常折旧率。比亚迪严重损害消费者财产权益。2.4S店恶意隐瞒降价情况。销售告知,每月25号厂家会发布下个月的价格政策,3月25号销售告知我爸,4月份无价格优惠,且会取消贷款补贴,催促我爸提车。但提车仅一天就降价19000,属于恶意销售3.其他4S店销售告知,3月31号厂家就已经下达降价通知,但我爸未收到任何消息。4S店工作失职,导致消费者蒙受损失由于比亚迪品牌和4S店联合造成消费者巨额损失,要求赔付差价!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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