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2月10日提车2025款海豚420km活力版,现投诉比亚迪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具体如下:一、隐瞒产品迭代计划,2024年12月去看车时,销售人员明确承诺该车型为2025年主力车型且未提及重大改款计划,然而提车仅两个月后(2025年2月)比亚迪即推出“加量不加价”的智驾版,原车型同步停产,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商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价位新车增配天神之眼智驾等功能,致使本人所购车辆(尚未进行首保)残值骤降约4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三、根据2024年《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标准》,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6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针对厂家的回复我说两句:请问相关部门是哪个部门?相关部门怎么起说的?向相关部门反映了就算完成任务了?不解决问题回复这些有什么用。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