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以“返利和返还积分”为诱饵,白纸黑字承诺:1.3个月内返还1.2万元现金(白纸黑字写入合同);2.额外赠送18,000积分(口头说的,提车后多次推脱,有聊天记录)。然而,时至今日:1.2万元现金:分文未见,如同人间蒸发!联系销售不会消息,不接电话。18,000积分:仅施舍6,000,剩余直接赖账!还说我无理取闹。打了厂家电话,一个自称负责人给我打电话:先谎称“上报处理”,后甩锅公司倒闭,移交给新公司,给了一个号码,打电话给所谓的新公司,“新公司不认,说没有登记,让找原公司”,把消费者当猴耍!试问吉利集团: 经销商挂你吉利招牌时,你们收管理费收得痛快;经销商卷钱跑路时,你们装聋作哑推诿甩锅!这就是民族品牌的担当?这就是董事长标榜的“良心企业”?买车过程中,一直让交钱,强制买他们规定的保险,车也不让看,提车等了一个月,投诉相关职能部门才得以提车,期间多次跟厂家反应情况,厂家一直推诿。我连车都保证不了,现在还在诈骗我的血汗钱。想请问,你们这么大的企业,良心何在?二、法律定性:从民事欺诈到刑事犯罪 1.《刑法》第224条(合同诈骗罪)原经销商以虚假返现承诺骗签合同,非法占有本人1.2万元,已涉刑事犯罪!吉利集团对经销商监管失职,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行为“退一赔三”,本人购车款11.58万元,三倍赔偿金额为34.74万元,一分不能少!3.《公司法》第174条原公司倒闭后,新公司承继其资产与业务,必须一并承担债务!所谓“新公司不认旧账”,纯属法盲式耍赖!三、想问国民支柱企业——吉利,销售就是强买强卖吗?我就去4s店看车,问个价格,问能不能优惠,销售说先给他500块钱,才能说优惠,说了优惠,不买车,就不退这500块钱(有微信转账记录)。这种强盗逻辑难道是吉利这种大品牌的企业文化?买车前是上帝,交了钱就是叼毛?厂家难道就是这么培训下面的经销商?所有的问题,本以为提了车都能忍下去,现在开始强抢老百姓的血汗钱,买吉利的车,就要受此侮辱吗?
吉利汽车厂家回复:您的信息我们已经收到,将尽快协调相关4S店与您核实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吉利汽车客户服务热线:400-886-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