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24年10月31号购买此款车时,官网和网上信息明确表示该车型为最新版本,且未提及短期内将推出重大升级款,然而仅隔2月,比亚迪就推出了所谓的“加量不加价”的全新智驾版本,且定价与原车型一致。此举对老车主造成巨大权益侵害。售后电话表示他们对短期增配不知情,且说是国家政策就是这样。主要侵权事实:1.技术欺诈行为销售时隐瞒产品迭代计划,官网及宣传物料刻意规避“智驾系统可扩展性“说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全面告知义务。2.价值贬损赔偿缺失企业单方面加速产品迭代节奏(正常周期应为12-18个月),却未建立阶梯补偿机制,违反《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关于产品升级影响残值的相关规定。3.功能承诺未兑现购车时书面承诺的“哨兵模式“、“千里眼功能“至今未通过OTA实现,涉嫌虚假宣传(可参照2024年5月比亚迪秦L虚假宣传被举报案例)。诉求:1.硬件升级方案为2024款全系车型免费加装DiPilot100智驾域控制器及配套传感器,或提供成本价升级通道(预估物料成本不超过8000元)2.软件补偿措施①2025年3月前完成Dilink100系统OTA升级②立即开通哨兵模式、远程泊车等购车承诺功能③延长整车质保至8年/20万公里3.经济损失补偿按购车发票金额15%发放等值售后代金券(可用于保养、维修及配件更换)4.制度改进要求建立透明化的产品迭代预告机制,承诺核心配置升级周期不少于12个月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条款,以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关于虚假宣传的界定,比亚迪已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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