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款秦LDM-i车主,2024年10月提车。一直以来我都十分支持国产新能源汽车,对比亚迪的技术与服务满怀期待。但近期贵公司同款车型的升级策略,让我深感失望。比亚迪经销商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被替代的旧款车型。本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十条(公平交易权)作为依据要求厂家,因过错导致的消费者损失。汽车改款增加智驾未告知,《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第5.2.3中明确标出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六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2025年2月10日贵公司推出“智能驾驶升级版”,价格不变却新增高速NOA领航、自动泊车、座椅通风加热等功能。这使像我这样的首批车主没有享受到同等的福利,且因新款惟出在短时间内大幅贬值。购车时并未透漏任何短期内将有重大配置升级车型上市的消息,导致我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了购车决择,我的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我强烈要求比亚迪正视老车主的诉求,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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