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1月26日购入2025款汉DMi精英型(黑色),现投诉比亚迪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具体如下:一、知新卖旧,隐瞒产品迭代计划,2024年11月26买车时,销售人员明确承诺该车型为2025年主力车型且未提及重大改款计划。然而购车仅77天后(25款智驾版于2025年2月10发布),比亚迪即推出”加量不加价”的智驾版,原车型同步停产。比亚迪于2024.9.9发布25款非智驾版车型,两款车型相差不到6个月,知新卖旧,背刺老车主,发布的意义不得不让人是为了清库存。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商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产品迭代升级需6个月以前告知。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价位新车增配天神之眼智驾、城市NOA、哨兵模式等功能。停产和对原有车型官降1万元,致使本人所购车辆(尚未完成首保)残值骤降约4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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