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仔细核对合同内容,我发现目前所签署的合同与之前我们协商的内容存在不一致之处。具体来说,合同中明确为融资租赁合同,而非我们事先约定的贷款合同。在购车初期,我已明确表达了全款购车的意愿,且以全款购车的方式支付定金;在多次销售提出全款购车会影响个人奖励后,并该销售暗示全款买车后面不提供服务的言语,我同意考虑贷款购车的方式。然而,我从未同意以融资租赁的形式进行购车,且多次向销售明确表达了这一态度。此外,销售也曾承诺,若无法办理银行贷款,将全额退还定金。现销售不按照事先约定,退换定金。
车质网已将您的投诉转给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