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迭代未提前告知客户购买比亚迪秦L(旧车款)汽车一辆。然而,比亚迪汽车在未提前通质过官方渠道(如官网公告、经销商告知、短信网通知等)向消费者披露新款秦L上市计划的情况下,于2025年2月10日突然发布新款车型。由于信息不透明,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旧款车型,导致以下权益受损:1.**财产损失**:旧款车型因新款上市面临贬值,且购车时未享受合理价格调整优惠;2.知情权被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信息的权利,比亚迪未履行告知义务;3.选择权受限:若提前知悉新款上市计划,本人可能选择等待购买新款车型。当时宣传的千里眼功能不能用,比亚迪虚假宣车传。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