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2025年1月3日提的车,一箱油未跑完,现已成停产绝版车型。比亚迪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被替代的旧款车型。本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10条(公平交易权)作为依据,要求厂家因过错导致的消费者损失,汽车改款,增加置价未告知(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等。5、2、3中明确标出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6个月应对售车型消费者告知,履行告知义务。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