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5年2月10日17点20分左右购买了一辆秦PLUSEv420公里续航的新能源汽车,官方参考价99800元,实际成交价为91800元分期付款,当时双方签了购车合同,交了订金5000元,顾客在2月11日交了6800元结清尾款,到了2月12日办理完手续提车一直到2月15日在抖音平台上发现比亚迪汽车在2月10日晚上召开新款车型上市发布会,导致本人购买的2024款秦PLUSEV420公里续航新车贬值20000元,顾客在购买新车时销售人员未尽到义务告知新款车型既将上市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比亚迪汽车王朝网双峰宝康店销售人员存在服务不到位欺诈消费者等行为,特要求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赔偿损失并公开赔礼道歉,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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