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0月30日以原价12.28万元购入2025款比亚迪宋pro75km超越型,现投诉比亚迪存质在欺诈销售行为,具体如下:一、隐瞒产品迭网代计划,新老款迭代时间仅3个月,却未在销售时提前告知消费者,新款比亚迪现推出”加量不加价”的智驾版,原车型同步停产,影响消费者做出最优的购车计划。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商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款新车增配天神之眼智驾、哨兵模式等功能,而且指导价降低1万,4s店同款车型已降2万,致使本人所购车辆残值骤降约5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诉求:1.按市场评估补偿车辆贬值损失,官方公开致歉并制定老车主专项补偿方案2、或者更换相同价格的新款智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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