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2月15日购买泰LDM-I120KM卓越型最高配,导致我的车辆快速贬值,要求比亚迪提供补偿方案(如免费升级服务、现金补贴等等)比亚迪未履行充分告知义务,导致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即将替代的旧款车型。本人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知情权)、第十条(公平交易权)作为依据要求厂家过错导致的消费者损失。汽车改款增加智架未告知,《新能源汽车售后服务》第5.2.3中明确标出车企在重大技术迭代前六个月应对在售车型消费者履行行告知义务。
比亚迪厂家回复:感谢您购买比亚迪汽车,我们已经将您所反映的问题反馈至相关部门,请耐心等候,同时请保持手机及其它设备畅通,方便工作人员与您联系,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