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4年12月14日在4S店购入2025款汉DM-i125KM,行驶还未到2000公里(1922),还未进行首保,现投诉比亚迪存在欺诈销售行为,具体如下:隐瞒产品迭代计划2024年11月看车时,销售人员明确承诺该车型为2025年主力车型且未提及重大改款计划.然而购车仅2个月后(2025年2月),比亚迪即推出”加量不加价”的智驾版,原车型同步停产。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商品真实情况告知义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价位新车增配天神之眼智驾、城市NOA、哨兵模式等功能,并大幅降价且停产本人所购买的25款车型,致使本人所购车辆(尚未完成首保)残值骤降约4万元。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厂商应对产品快速贬值承担赔偿责任。不实宣传行为1. 虚构”年后选色(未央灰)加价”营销话术2. 谎称”2025年持续销售”却提前停产3. 刻意隐瞒年度改款上市时间节点诉求:按市场评估补偿车辆贬值价保损失并为2025款汉DMi提供智驾系统升级服务,千里眼,哨兵模式升级服务,官方公开致歉并制定老车主专项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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