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人于2024年11月26日与4S店签订购车合同购买2024款比亚迪宋proDMI汽车,合同价为10.48万元,当日交付,同日网上公布该车降价为10.28万元,降价金额2000元,签合同当天4S店未基于诚信原则告知本人该款车型降价信息,本人因信息不对称原因不了解当日降价的情况下签订购车合同,造成利益受损,4S店向顾客隐瞒当日降价信息存在欺诈行为,存在过错,购车合同存在瑕疵,本人已与销售人员多次沟通未果,无奈请求第三方平台核实情况后,要求销售方补偿2000元当日降价的差价。另外,在2024年12月1日,在本人购买该车后5天内,该款车型再次降价3000元,本人主张销售方基于品牌信誉给予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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