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10月26日在奔驰4S店购买奔驰G63车辆,车量总价313万左右。购车一周左右发动机故障灯亮,维修后又亮了四次,每次都是配合4s店修车,都未能修好,达成口头协议再亮就是第五次就退车,第五次亮发动机故障灯亮,行驶公里2999公里。与店方沟通后5月19日通知我把车开回店里办理国家三包退车流程,在一个月左右后店方口头通知我厂家驳回退车,理由是第五次亮发动机故障灯问题怀疑是油品质不达标,长期低速驾驶导致,非质量问题,我要求店方给出书面能证明油品有质量问题的报告,店方说无法提供,多次协商未果,在没有任何人跟我对接的情况下,店方售后经理离职,导致店里失联两个月没有人主动沟通车辆售后问题,后经我主动联系总部才跟郑州4s店总经理取得联系,他以这么久以为售后一直再跟我联系不知情为由推卸责任,在9月经过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协调与店方代表程永达成口头协定,我在店里按我需求任意购买一台车作为全款换车条件,后电话沟通告知我换车方案,最终以更换同等价格的车辆达成全款退换车承诺,我等待新大G期间未曾接到4s店总经理变化通知,直到新车到店,我主动询问店里退换车进程,工作人员以店多位负责人在总部开会为由再次拖延,几日后我又询问退车流程,工作人员短信告知我,店方多为领导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再次反悔承诺,全款退车交流承诺我有电话录音为证,还是抵赖欺骗消费者,现在给出的最终答复是,4s店没有义务承担一分钱损失,所有损失有我个人承担,他们愿意以二手车价格回收,多次误导欺骗消费者,给消费者带来严重损失和困扰,请求法律援助,惩戒没有信用欺诈消费者的不良商家!该车辆从购买到四次发动机故障灯亮维修方案都是无条件配合4S店无任何过错,到第五次发动机故障灯亮也是听从4s店指导配合办理退车流程,购买之日起都是加注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驾驶速度也是按照正常路况和时速要求正常驾驶,没有任何驾驶不当问题。也有录音店方经理程永亲口说的他认为就是厂家不想承担损失才给了个油品质量问题的结论,还亲口说价格高的车售后就是很难,要是价格低的就很好解决了这种话。多次诱导我让我去北京找厂家维权给厂家施加压力想让厂家给我退车这种话。多次拖延欺骗消费者!
梅赛德斯-AMG厂家回复:您好!您反馈的信息我们已知悉,并会尽快安排相关部门跟进处理,厂家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情况。若您对此有其他疑虑可随时联系授权经销商沟通或者致电奔驰官方客户服务热线4008181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