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正行驶在[上海外环高速]高速公路正常行驶时,车子毫无征兆地突然失去动力,紧接着发动机故障灯亮起,提示发动机动力降低,随后就完全没有了动力。当时车流量较大,这一突发情况非常危险,还好我及时靠边停车,避免了更严重的后果。这辆车购买于2018年12月,打电话给厂家电话,说过了三年或10万公里质保期不能给解决,需消费者自行处理。我认为这是车辆本身的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我的了解,与我同一批次购买该车型的其他车主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但厂家并未针对此问题进行批次召回处理。这让我们这些消费者觉得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我希望厂家能够重新审视这个问题,如果确实是车辆质量原因导致的发动机故障,应该承担相应的维修责任,而不是以过了质保期为由让消费者自费维修。合理的解决方案是:厂家对我车辆的发动机故障进行全面检查并免费维修,并且对同一批次存在相同隐患的车辆开展召回行动,以确保所有车主的安全和权益不受损害。希望厂家能够重视我的诉求,尽快给出回应。
上汽通用雪佛兰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