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6日车辆出现燃油模块故障召回,本人到店维修后,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实际故障并未排除,11月23日再次出现相同故障,本人再次到店维修,店方工作人员称召回维修仅限一次,二次需要本人先付费后再为本人申请费用退还,本人原则上拒绝付费,但考虑行车安全只得先行垫付567元,现在索要退款时遭拒。原召回故障未有效排除不属于本人责任,因此产生的费用应由销售商或厂商承担,应退回本人垫付费用。
上汽通用雪佛兰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