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3日下定,销售态度冷漠对待消费者;10月16日申请更改汽车颜色被拒绝,后面经过找人才更好好;11月6日上牌之后提出想补提车仪式和敲金蛋仪式,直接回绝车主;11月8日,事情没有解决好,删了车主微信。4S店消极傲慢不理会消费者,具体如下:根据销售以上的表现,我在11月6日去到现场跟4S店反馈销售的态度和处理方式(拒绝补交车仪式和敲金蛋),4S店态度嚣张怠慢车主,不给处理,后面车主投诉广汽丰田厂家,11月8日,该4S店主管致电车主道歉说处理了销售(让他反思一周不给接单,但具体是否处理,车主很难判断),然后对我提出的3个诉求,其中赔偿3000现金或者补偿5次保养(车主是想让4S店送的贴膜、敲金蛋等礼物折算成现金,还有他们的态度对我造成了伤害)直接拒绝说不可能达到,也没有沟通和商量。后面我态度比较强硬,让他去申请,他几天没有答复,11月13日我微信咨询他,他才回复说按照之前的回复,没办法答应我的诉求。以上是事情发生的经过,该4S店和销售张伟文消极怠慢消费者、不作为不重视不处理消费者反馈的事情、道歉态度不诚恳、不重视消费者诉求、销售态度恶劣业务水平一般素质较差但4S店疏于管理并纵容,侵害了消费者权利。此外,事情发生后4S店和销售沟通无果后信息不回、删除微信,消极怠慢处理,拒绝沟通。综上符合第五十六条第八款故意拖延、无理拒绝的行为。希望对该4s店进行依法处罚。规定对该4s店进行如下主张:(1)赔偿车主3000元或者5次车辆保养,因关系恶劣,担心他们保养时会动手脚,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害,消费者更希望4S店是赔偿现金;(2)根据消费者在垢面、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希望4S店和相关销售要保护好车主的个人信息不要外泄(发现最近多了很多骚扰电话,担心信息外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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