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我发现该车在官方宣传中明确标注其内后视镜具备自动防眩目功能,这是我在购车时非常看重的一个配置。然而,实际我发现我所提的车辆的内后视镜并没有真正的自动防眩目功能。尽管车辆配有一个可以手动打开防眩目功能的开关,但这与官方宣传的“自动”二字大相径庭。此外,经各方咨询得知只有部分早期提车的车主配有真正的自动防眩目后视镜,而后期提车的车主则只能使用手动调节到最暗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夜间或光线较暗的环境下,这种后视镜极易导致驾驶员视线受阻,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我认为,领克厂家在宣传中故意误导消费者,将手动防眩目功能宣传为自动防眩目,这是典型的消费欺诈行为。作为消费者我强烈要求厂家对此问题给予重视,并尽快为受影响的车主提供解决方案。
领克厂家回复:2024/11/8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