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日在新疆4S店提了一款博越燃油新车,当时付完款后就把车提走了,销售也没告诉我汽车生产出厂日期,直到2024年10月14日我在吉利4s店去装行车记录仪时发现汽车制造生产日期是2023年11月份,这个车已经从我提车为止已经压了7个月的库存车,一般新车出厂3个月都可以,当时也没给我优惠价格,按照新车价格买给我,销售也没告知消费者车的生产日期,后面我微信加他们销售给我说一般都是2到3个月的车,消费权益受到侵害,现在我的诉求赔偿损失减免一些价格,或者旧车拉走换新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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