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辆首次故障于2023年7月31日,正常行驶中发动机故障预警,车辆动力不足,后续到旗舰店进行维修,4s店称发动机油路堵塞,需要进行油路清洗,费用598,本人自费修理。车辆第一次事故于2024年1月13日,前保险杠和隔栅损坏,保险理赔员指定4s店-荆州别克4S旗舰店进行定损,首次定损在3月9日,清单里并无发动机项目。后该4s店称发动机有故障,需要重新定损,考虑到用车需要,我同意了。第二次定损于5月13日完成,里面附加了发动机项目,后续理赔和维修完成,我于5月18日到店取车取车以后首次启动,车辆行驶3分钟左右有轻微抖动,我致电4s店说明情况,4s店未受理,5月18日到8月30日期间,车辆有2-3次同样异常抖动现象,8日30日晚,车辆频繁出现剧烈抖动,发动机故障报警。我于8月31日10点开车到荆州别克4S旗舰店进行检修,4S店检测后称需要自费更换火花塞,且属于保养项目,与之前维修并无关系。上汽通用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发布部分车辆召回公告,本人车辆属于召回批次,可至今未收到召回指示。本人现对该品牌车辆产品质量产生严重怀疑,同时对荆州别克4S旗舰店维修技术和服务态度严重失望。现予以投诉呈现,望政府予以协调处理,还广大车主心安。
上汽通用别克厂家回复:邀约客户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