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21年2月购买的GLC260L车型,在2023年7月(车辆公里数在28000左右)发现速度在80-90km/h不加油时底盘有呜呜的异响,在2023年8月到4S店进行检测,经检测确实发现有异响,但不能马上判断出是哪里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检测(以上信息4S店有记录),因时间问题没有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在2024年8月21日去4S店进行保养时,我又提出去年反映过的底盘异响问题,经4S店多次检测,告知是差速器异响,需要更换差速器,因现在车辆已过质保期要我承担20000元的费用,这个结果让我无法接受。我一直是在4S店里保养,而且也在质保期内就提出过该问题,基于差速器本是一个结构简单的纯机械装置,不属于易损耗件,一般正常使用寿命应在几十万公里以上,而我的车才2万多公里时就出现问题,所以我这辆车的差速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我认为厂家不能以保修期作为质量问题免责的借口,厂家有责任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且根据法律无过错责任原则,作为车主只要是没有发生碰撞该部位致使差速器受到外力损伤,就没有任何过错,那么只能是厂商来承担其质量责任。故我要求奔驰公司彻底解决差速器异响问题并承担相关全部费用。
北京奔驰厂家回复:您好,经与相关经销商了解核实,您的反馈的情况已妥善跟进,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