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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丰田雷凌发动机3缸缺火 存在质量问题

投诉编号:【1171078】 投诉时间:2024-05-03 12:35 投诉品牌:广汽丰田 投诉车系:雷凌 投诉车型:2021款 185T CVT 运动版

买车还没有到两年,4s店不给予保修。丰田一车传三代,可现在还没有过两年,保修期内异常厂家不保修!4s店告知,系统中必须有在4s店有补加燃油宝记录,这次发动机的故障码异常厂家才会负责(去年11月份我有在途虎上购入燃油宝并补加,但这些信息4s是查不到的),不知广丰厂家对此有何看法?是否对4s店有类似要求。 另此车必须补加燃油剂的要求,厂家也没有同本人签“如果不补加燃油宝,所导致发动机故障的后果由车主承担”的协议。两年不到,质保期内的发动机故障维修费用由本人承担,这是不符合逻辑的。问题点再描述清晰: 一.3月19日下午16点多启动时,出现如下故障码(如下图1):1.再碰撞系统故障。2.车身稳定系统故障。3.发动机故障。当天开一小段路程后,只出现发动机故障码,其他两个故障码消失。二.3月20日开车至深圳店连接电脑分析为第3缸缺火,检测结果如图2。反思:为何在碰撞故障码与车身稳定故障码行驶一小段路后,停车熄火再启动。这两个故障码又可以消失,恢复正常?2024年3月25日广家回应,由于本人车不是一直在丰田4s店保养,有一次在途虎保养,故这个也成为了拒绝承担维修费用的理由?而新的汽车三包法有规定:“经营者不得限制消费者自主选择对家用汽车产品维护、保养的企业,并将其作为拒绝承担三包责任的理由。4s店,电脑检测结论为第3缸缺火。4s店以之前保养时没有在他们店补加燃油宝记录为由拒绝保修(说是厂家规定的),分析可能是油路/三元问题或者是喷油嘴堵塞,总之在原因不清晰的情况下,需要我自费支付1113元先统统清洗一遍;(清洗时发现喷油嘴并不脏);另此车当时购买时,4s店也没有告知我此款车必须在4s店补加燃油宝以及如果不在4s店补加燃油宝,自行承担后果的条款。清洗后故障码己消除,但此车仍在质保期。发动机4个缸中只有一缸缺火,4s店在没有充分证据是我人为因素及具体是何种原因导致此异常,而要我个人全部承担此费用,本人觉得非常不合理!4个缸用同样油品,其中只有一个缸有问题,难道与喷油嘴质量就无关吗,本人不愿承担清洗费;丰田目前的规定与新的汽车三包法是存在争议的。请厂家回复:1.本车一定是按时保养,如果需要本人提供依据,厂家可以提出来。2.这个异常的根本原因分析只是可能,没有合理的解释。质保期内不能让消费者安心,厂家电话回访沟通也只是各种推脱,根本不是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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