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风标致五年质保无故变成三年质保,车是2021年1月31日买的。当时有签销售合同,写明五年质保,交车后被销售收回。有跟销售的聊天记录为证。现销售车的4S店倒闭,销售离职。标致在2020年10月24日就推出了“五心守护五年质保无忧”政策,其中五年质保政策规定:新车至高享受5年/15万公里整车质保及免费6次基础保养(或可选择增值换购)。2024年3月21日,深圳4S店检查发现短轴坏了,发动机支架裂了,需要自费更换,并告知质保期已过。但我车是2021年1月31日买的,按理是没有过质保期的。联系厂家后,对方要求:1. 需提供购车合同(销售合同被4S店收回,厂家应有记录档案可查);2. 有增值换购的不享受五年质保(政策上明确写着及6次保养或选择增值换购,我虽有增值换购,但一样没有享受到6次保养,为何五年质保也失效了?)截止到目前为止,厂家不给处理。这算不算虚假宣传?销售欺诈?合同也提供了,就是没人处理。神龙公司,你们这样对待消费者,真的厉害吗?请尽快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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