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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晨宝马X1防冻液泄漏要求免费维修

投诉编号:【1003555】 投诉时间:2023-09-10 00:46 投诉品牌:华晨宝马 投诉车系:宝马X1 投诉车型:2020款 sDrive20Li 尊享型

原告于2020年6月22日在广州购买的宝马X1,纳税发票以及三包凭证齐全,于2023年3月20日当天开约400公里,由于宝马设计缺陷重大过错在先(管路老化),漏完冷却液(全程无任何缺冷却液提示)造成后面一系列的零部件故障,如造成涡轮以及发动机等相关部件损伤,应该国家要求享受三包政策(附录后文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令第43号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十九条)免费维修或者修复好,可以正常使用,并无偿交付回给消费者使用,并赔偿我3月份至今半年来,造成我一家人精神压力,本人上下班,小孩接送上学等出行不便无车使用的经济损失!宝马品牌三包政策是购车开发票日期起三年内或者10万公里保修,以先到为准。原告购买车辆使用至故障发生当天,未满3年,行程才30417公里,符合车企三包年限或公里数范围之内。故障发生后,被告主张需要原告承担部分维修费用。原告认为,宝马车设计缺陷在先,车辆行驶约400公里,一路漏冷却液,直到完全漏完,均无任何缺液提示,才是造成后续一连续相关零部件损坏的元凶!原告无需要承担任何维修费用。(X1说明书并无关于冷却液添加时间或者保养时间任何提示,究竟要多久保养查看一次,多久添加一次,说明书并无明确说明,而且也没有冷却液不足的专门报警提示功能,只有胎压不足、机油不足、反而有提示功能报警。这是一种设计缺陷,据我了解,宝马的低端车均无冷却液不足或者漏完报警提示,包括宝马1系,2系,X1、X2,说明书均没有冷却液不足提示,希望宝马公司认真对待,强烈要求全国车主购买了1系、2系,以及X1、X2的车主一起维权,要求宝马公司召回处理,否则我一定维权到底!!)为此,现特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支持原告的诉求。广州市番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2021年7月2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令第43号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家用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不得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开具购车发票日期与交付家用汽车产品日期不一致的,自交付之日起计算。第十九条家用汽车产品在包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易损耗零部件在其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选择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免除工时费和材料费)。

华晨宝马厂家回复:您好!感谢您反馈的投诉信息。我们已将相关信息转达给相关授权经销商,如果您对授权经销商的解决方案有异议,可以致电宝马客户服务中心400-800-6666,宝马会积极监督/协助授权经销商合理、合法地解决您反馈的问题,也会视具体情况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客户满意度一直是宝马的长期追求,我们也在不断提升服务,以期让您用车无忧。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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