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4月23在大连4s店11.47万购入一辆22款标志408追光板(不带一键启动)车一辆,购车时4s店声称厂家有优惠政策,在购车后三个月向客户返还现金2万元,合同也标注。4s店销售人员承诺如三个月后厂家未返还现金4s店会先行垫付。7月23到期后多次联系4s店咨询返还现金一事。4s店推脱说厂家未给4s店返款让客户等时间不确定。期间我3次给厂家打过投诉电话均声称已记录没有给我任何反馈。8月8日4s店厂家工作人员问我要了身份证正面照片及银行卡信息说是4s店会先垫付,10天后再咨询说是厂家不同意4s店垫付要等厂家打款。期间有给厂家多次打投诉电话,回复就是已加急处理。但知道8月27日仍然没退费。
东风标致厂家回复:您反馈的问题我们已知晓并高度重视,已安排相关4S店和您进行对接,我们也将持续关注后续处理结果。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如有疑问欢迎您致电东风标致客户服务热线:400-887-7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