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返回首页 搜索 更多选择

领克03经销商出售运损车要求处理

投诉编号:【914506】 投诉时间:2023-05-04 11:39 投诉品牌:领克 投诉车系:领克03 投诉车型:2023款 1.5T EM-F PM

2023年3月30日我们与上海签订购车合同,购买一辆领克03EMFPM拂晓蓝汽车,单价人民币156800元。4月16日前往该公司所在地验车。销售人员把我们带至地下车库,在昏暗的灯光下验车,当时我们提出应该在正常的光线下验车,遭到拒绝。验车发现前保险杠左侧靠近日行灯处有三处掉漆,前保险杠右侧底部有明显划痕掉漆,当场询问销售员与该店经理是什么情况造成的,回复讲“不可能是工厂发一辆有问题的车,也不可能是他们4S店损坏的,应该是运输途中司机造成的”。当时我们提出应该让工厂再发一辆车过来,遭到拒绝,该店经理就直接说:“不可能再让工厂发一辆新车,现在有两个方案,要么就提这一辆车,要么就把5000元定金退给你们不做这单生意了”。因为不可能再发新车到店,又被威胁直接退定金,所以之后签订了合同变更协议:“合同总价包含两个面油漆,有效期3年”。当天回到家越想越不对,联系了领克官方客服,又咨询了相关人员,才知晓了“运损车”这个概念,才醒悟被4S店欺骗了。4S店把运损车直接当新车卖给我们,收取合同原定价格人民币156800元。于是接下来的几天一直与领克官方联系与4S店交涉,希望可以发一辆新车或者按4S店销售运损车处理,但一直没解决。因为孩子急着要提车,也因为已经付款,所以只能约定4月19日先提车。整个购车过程让人真的糟心:一、合同约定销售一辆新车给我们,但在验车发现车辆有问题时被拒绝重发一辆新车,这就是4S店单方面违约,既然是4S店违约,但4S店只粗暴地宣称直接退回我们交纳的5000元定金而不是按定金双倍返还原则处理。4S店态度强横,没有契约精神,不遵守合同履约,店大欺客,霸王条款,破坏市场经营秩序。二、破损车辆只送两次面漆保养,就相当于用买新车的价格买了一辆需要维修的破车。我也跟4S店销售及经理打过个比方:“比如你买一件1万元的新衣服,购买时发现衣服有2个破洞,营业员送你两块补丁回家自己缝补,仍然按1万元价格销售给你,你们觉得合理吗?”。4S店此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谋取不正当收益。三、2023年4月18日我手机接到来自领克中国客户联络中心的电话,电话是回访4月4日(我验车是4月16日)我的领克03在广东省江门市彭江区因电瓶没电请求道路救援满意度,电话结束时客服人员让我有任何问题拨打官方4006010101,我真的太震惊了,在距离我验车的前12天,我的车居然已经在申请道路救援了。4S店运损车按新车销售,旧车按新车销售,已涉嫌诈骗违法。四、拿车后发现车辆严重有问题,跑偏。5月3日去4S店检测,仅方向盘模块就7大故障。

领克厂家回复:2023/5/5收到贵网转发的投诉后,我司已安排相关部门对客户反馈现象进行核实,后续将持续关注处理进度。

最新评论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010-65993545-8019  jubao@12365auto.com
车质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150192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