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于长沙奔驰4s店订购一辆奔驰C260L运动轿车,4s店承诺并在销售合同中写明4月30日前交付车辆。临近交付日期,我先于4月7日致电4s店,4s店回复4月中旬车辆能到店交付,让我耐心等待;我接着在4月20日致电4s店,4s店回复车辆无法按时交付,预计交付时间4s店无法确定。该家4s店涉嫌虚假揽单,诱导消费者下单交订金,违背签订的销售合同,毫无契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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